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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全用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12-12   来源:   点击量:

1.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学院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桶装水要有QS标识的方可饮用。

2.为确保学院饮水安全,学院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用水。

3.总务处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院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的对师生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的水质进行感官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桶装水过期被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到管道堵塞,水龙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管水人员要及时安排维修抢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总务处和学院安全部门商讨解决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用户水线的改装需报请总务处物业中心。

6.任何施工用水需报请总务处,并办理施工用水票,安装水表计量,按规定缴纳用水费。

7.用水安全工作是学院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用水安全。

8.学院师生、用户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对无故浪费水现象进行处罚教育,处罚标准在浪费水量的3-5倍之间,并通报全院。